酷馬(黃遠)是位孝順又優秀的馬拉松選手,就在某日傍晚的練習結束後,酷馬意外捲入朋友衝突中,他遭到糖果(鄭靚歆)拿機車大鎖攻擊,意外喪生。變成鬼魂
的酷馬找上了唯一可以聽見、看見他的糖果,要讓糖果代為安撫沉溺於喪子之痛中的母親(馬郭蘭茵)。愧疚的糖果為了幫助酷馬達成心願,於是決定要參加馬拉松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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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馬》是以青少年為主角的電影,更是部陰陽相隔的另類友情鬼片。電影裡上進、孝順的好孩子酷馬因為倒楣捲進青少年鬥毆事件而意外喪命,靈魂離開肉體之後虛幻、飄渺回到家中,發現自己根本觸碰不到任何東西,更遑論安慰哭到昏死過去的母親!在傷心無奈下,酷馬竟然穿越空間來到拿機車大鎖打死他的兇手-糖果-家裡,他在一旁看見糖果的父母因為管教方式分歧而爭吵,也看到了糖果聽著父母的吵架聲而畏縮在角落哭泣,酷馬沒有想到意外當晚惡狠狠打死他的竟然是眼前脆弱的「她」,更沒有想過現在在這世界上唯一可以看見、聽見自己的人竟然也是「她」!
酷馬在無計可施的情況下,只得求助糖果幫忙去安慰傷心難過的媽媽,只是當馬媽媽一看到糖果,立刻失去理智的又打、又罵-馬媽媽恨不得糖果立刻去死來填自己寶貝兒子的命!酷馬無法透過糖果直接傳達關心,只得繞個彎請田徑隊教練(藍正龍)出馬,可是他必須先讓教練用好的比賽成績保住教職;在酷馬發現糖果其實蠻能跑之後,他不斷請糖果加入田徑隊代他參加原定的馬拉松比賽,心有愧疚的糖果硬著頭皮開始準備比賽,另一方面還得面對即將到來的司法審判……
古巴比倫王國的《漢摩拉比法典》裡最著名的法律特色就是奉行「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原則:「如果一個人傷了貴族的眼睛,還傷其眼。如果一個人折了貴族的手足,還折其手足」,此類報復的法律思維在古代法其實不鮮見,但現代法已經不時興這一套,反而認為刑法的處罰目的非在報復與制裁,而是透過處罰的作用來達到「預防」法益被侵害的效果。
雖然法律概念已經改變,但是翻開報章雜誌其實不難發現被害者家屬追打加害者、抬棺撒冥紙抗議、或高唱司法不公的新聞,那是基於人性在悲憤無法排解時只能透過最極端的方式-血債血償-來尋求出口,更甚者是一種生者繼續「活下去的理由」,就像《酷馬》裡的馬媽媽寧可負債數十萬去請偵信社蒐集不利糖果的證據,死活都要讓糖果接受最嚴厲的法律制裁-如果能夠用命抵命就更完美了!在仇恨的漩渦裡,人們盲目的企圖用更多的血腥去洗淨自身的痛苦,卻沒有發現無止盡的惡念早已讓自己陷入地獄而不可自拔!當然更不可能知道,她自墮人間地獄的結果,同時是對逝者最強烈的羈絆,扯住他們的靈魂永不得安息!
在生者急於為死者復仇的同時,我們是否想過:「報復不是他們所樂見的結果?!」本片中,死去的酷馬並沒有太執著於報仇,反而因為想要安慰痛苦的媽媽而找上糖果,並且教導糖果要尊敬長輩、要活出自我,過程中酷馬沒有要糖果去死或坐牢,他們甚至成了另類的朋友,而酷馬最後給糖果的話是:「加油!」我記得《蘇西的世界》中提到,「死去的人最害怕的不是加害者不能獲得制裁,而是心愛的人忘記他們。」(大意)在《酷馬》中也是類似的論調,而且還更進一步展現出,「死者最害怕的是心愛的人不能堅強、快樂的活下去!」在一場悲劇裡,活下來的人能給予逝者最終、最美好的禮物絕對不是手刃仇人,而是記著他們,帶著他們滿滿的愛與關懷努力、認真的好好活下去!
況,對於加害者最大的制裁絕對不是要他們以命償命,而是讓他們帶著剝奪一個寶貴生命的懺悔好好活下去-也唯有活著才能好好的用一輩子來贖罪。
《酷馬》有一個非常棒的故事,透過這個故事還能有一個非常棒的反思,但大幅度的起用演技不純熟的新人讓我看得有點小痛苦-總覺得有點卡住,我真的有點懷疑:「小演員們真的知道自己在演些什麼嗎?」(苦笑)所幸這個故事實在太棒、太感人,即便演員的情緒不到位,觀眾還是能因故事而感動的哭出來!
電影預告:
不負責任的推薦指數:8.5
備註:
1、王小棣,稻田,台灣2010/09/17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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