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14日 星期二

[電影] 徬徨之刃~以暴制暴

兩名青少年性侵並殺害了無辜少女,試圖對現代司法制度提出質疑。同時,這位痛獨生女的單親父親(寺尾聰),竟然從被害人家屬,轉而成為亡命天涯的殺人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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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徬徨之刃》改編自東野圭吾的同名小說,我沒有看過原著,會看本片是為了越來越有魅力的竹野內豐,後來完全沉浸在寺尾聰讓人心痛的老父親演技裡。以下僅是單純的觀影心得。

 《徬徨之刃》講述一直以來與女兒相依為命的老父親,某日卻聽聞惡耗-年僅15歲的高中生女兒陳屍河邊,經過屍檢之後,發現她下體殘留精液,生前被性侵、殺害後棄屍,手段非常殘酷!失去女兒的老父親生活頓失重心,每日除了苦盼警方破案的消息,再者就是面對偌大空蕩的房子,他的人生隨著女兒的逝去,似乎也變得毫無生趣。某日,他接到一通匿名電話,對方告訴老父親兩名兇手的下落。老父親沿著線索前往,意外在髒亂不勘的小房間發現一捲錄影片段,內容竟是女兒生前最後被凌虐到口吐白沫的畫面!悲憤不已的老父親沒有立刻離開,反而等待兇手回家,當場突襲殺死對方,從此也踏上了尋兇復仇的不歸路……

老父親寫信告訴警方,雖然他知道他殺了人很不應該,但是現在的他還不能被逮捕,因為兇手是未成年人,依據日本法律即便抓到兇手都不可能給予重懲,可是他們所作所為已經是不能被原諒的惡,所以他定要手刃兇手為心愛的女兒報仇雪恨!殺人後的老父親,身份從被社會同情的被害者家屬角色開始轉變成曖昧不明:社會上輿論分歧,有認為以牙還牙沒什麼不可以,也有認為法治社會下應該要循司法制裁。只是不管媒體投與多大的關注,對於老父親來說,他的內心始終都跟嚴冬一樣凜冽,畢竟現時的他已經沒有回頭路可走了!

《徬徨之刃》跟《重案對決》的故事背景相仿,都是被害家屬採取以暴制暴方式替家人報仇的故事,但在《重案對決》中以非常誇張方式打造神人的報復,電影在娛樂性大幅提昇之餘,其實會讓觀眾抹糊了對於電影背後想要探討的司法問題;但本片中不打造神人,而是一位單純有血有肉、為了女兒死去而傷心欲絕的老父親想要手刃仇人的寂寞、痛苦與掙扎,而且透過案件中牽涉的警察、路人等角度深刻的帶領觀眾多方面去思考在現代法治社會下,以暴制暴的正當與道德問題?

跟著我一起觀影的家人說:「那種人渣,人人得而誅之!」、「親手殺死兇手都還不能解恨!」我覺得,在電影營造出的氛圍當中,贊成以暴制暴確實情有可原,但請大家別忘了:這是電影。觀影的我們是用局外人的觀點去欣賞一個由編劇精心設計的故事,而這個故事從一開始就讓我們透過多個面相清楚知道真正的兇手是誰,兇手該罰、該死,至於由誰執行?我倒是沒啥意見。可是現實生活中,兇手大多數時間不可能如電影那般顯而易見,在這種情況下帶著一點令人同情的復仇很可能不是復仇,而是另一個不值得同情的犯罪罷了!那無辜被誤殺的人之仇又該如何呢?如此惡性循環下去,真的就是冤冤相報無終了!

或許大家常批司法不彰,但這不彰的司法卻有其一套去篩選兇手的標準流程,踐行法制程序可能無法滿足大家想要快點讓兇手伏法的願望,但是卻可以大幅度控管抓錯人的風險,即便抓錯人也可以由很多人一起分擔責任,換句話說,就是大家都造「一點」孽。(苦笑)不能說司法絕對正義,但我相信透過司法絕對可以追尋到讓社會上大多數人都可以接受的「相對的正義」;相反地,以暴制暴或許在少數個案中可以符合正義,但真的就是極少數(簡單到不行的)個案。況且太相信以暴制暴,最終也只會落了個「暴」字,社會不可能祥和,正義也就不能真正被維持。《徬徨之刃》最終對於以暴制暴其實給出了「觀點」(請各位看倌自行探究吧!),我想,也正是因為這「觀點」造就了片名(?)

 電影預告:


不負責任的推薦指數:9

備註:益子昌一,采昌,台灣2012/04/20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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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則留言:

  1. 徬徨之刃的書很好看 就是過份好看反而覺得電影很難拍得呢 說真的 我看這本書時 都會產生那種那些少年兇手死不足惜 覺得光殺了他們不太解恨 要他們用餘下的生命贖罪好像還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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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dear 匿名路人~
      你留言的時間真早啊!(笑)

      原著是「過份」好看喔…!?
      那我也去找來看。

      我覺得對於犯罪的人來說,
      死真的是一了百了,太便宜了。
      一個人只有活下去才能真正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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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可以確定的是,現行臺灣司法制度、是無法保護被害人。臺灣去年有通報之性侵案件計算推估後:「平均二小時即一名被害人遭性侵」,世界排名前三;如未通報之案件推估,不到半小時即一人遭性侵。我熟稔臺灣現今刑法與刑事訴訟法,諸多法條,是為了加害人開的保護傘,其由何來?某些法律界的教授級人物,和部份立委狼狽為奸後,沽名釣譽後所產生的惰落法條,這些憾事在臺灣一再的上演,剖肝泣血也不為過。記得一件事,「法律不會保護被害人,只保護懂得法律的人」、「衙門八字開,沒錢莫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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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台灣的性侵案件比例真是高的嚇人!!
      除了事後的司法懲罰(補破網)途徑,
      可能更應該要事前的法治教育、健康教育做起。

      我覺得台灣現行的司法制度無法保護「所有的」被害人,
      但還是有人透過這套制度獲得平反,
      所以不要這樣一竿子打翻。

      我覺得法條的存在永遠很難趕上社會上五花八門的案件,
      只能透過修法,以及實務跟學界的努力不斷改進。
      事實上,實務界跟學界戮力於司法改革的法律人不少,
      有專業、有良心的立委雖然不多,但還是有,
      其實有很多人不斷朝著更完臻的法律制度而持續努力!

      至於訴訟制度確實不理想、不乾淨,
      但「懂得法律的人」還是有很多在努力去保護被害人。
      (我就認識有貼錢幫當事人打官司的有良心律師)

      總之,就去批判司法制度吧,
      希望藉由眾多的指責鞭策司法前進,
      但不要徹底否定或漠視現行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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